打开脱贫攻坚“致富门”
张掖市甘州区充分发挥党建和法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探索扶贫新模式,深化“法治扶贫”十大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掖市甘州区充分发挥党建和法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探索扶贫新模式,深化“法治扶贫”十大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党建引领聚民心
甘州区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产业为纽带,按照“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的思路,将党建链与产业链同延伸相匹配,破行政“壁垒”,强战斗“堡垒”,采取“1+X”模式,组建联合党组织20个、中心村党委16个、片区党委3个,覆盖全区116个村。中心村(片区)党委在保持原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以产业发展为重点,采取交叉任职、强强联合的方式,配强党委班子成员,通过组织生活同开展、党建工作同研究、党建资源同分享、党建经验同交流的“四同”党建机制,使联建村党组织班子能力有效提升,政治引领力和群众组织力明显增强。
在持续探索组建中心村(片区)党委的基础上,探索实施“1+5+N”模式,以地缘、人缘、产业等为联结点,采取1个中心村(片区)党委下设政策宣传、社会治理、环境整治、乡村文明、关爱互助5个先锋队,联合N个专业合作社的方式,通过党组织统领各类组织、先锋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产业发展和强村富民,形成倍增效应。
全区1万多名党员骨干、致富能手互相交流经验、推广技术、传授本领,5000多名“土专家”、3000多名“田秀才”和6000多名致富带头人,发挥智力和技能优势在田间课堂、产业基地传经送宝,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进村入户解民忧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甘州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各项惠民和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将脱贫攻坚工作和党建工作有机融合,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干实绩,选派61名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12个驻村工作队,奔赴8个乡镇12个村“组团”打攻坚战,全力夯实驻村力量,切实让贫困村发展有主力、村民致富有依靠。
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积极引导贫困村产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以订单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增加经济收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合作社分红受益,进农家门,吃农家饭,干农家活,鼓励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进行家庭小规模养殖,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带着真情和责任与贫困户促膝长谈,讲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听家长里短,帮助群众清理房前屋后垃圾,清扫家中室内外环境卫生,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通过实际行动展示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真扶贫、扶真贫的良好形象,贫困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帮扶效果明显提升。
法律服务惠民生
以甘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采取线上和线下法律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益法律服务。深入拓展“互联网+法治”新领域,新安装公共法律远程视频咨询系统,增设“12345”法律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偏远地区群众随时享受面对面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畅通12348公共法律热线,公布律师电话号码,建立指尖公益普法服务QQ群、微信群,确保线上法律服务无障碍,充分保障广大群众指尖上获得法律服务。
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程,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广大党员律师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向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保障“线上+线下”法律服务联动,确保将优质的法律服务送到贫困群众身边。全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公共法律服务点245个、法律服务所8个,布设远程视频通信点30个。
普法宣传润民心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普法“播种机”作用,帮扶干部、律师、公证员、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组建新时代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乡村、社区、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场所场所开展精准普法,使普法学法成为常态,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运用农村大喇叭播放《宪法》《民法典》《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随时能听到法治的声音。全区法治文艺宣传小分队还利用赶集日在法治文化广场进行法治宣传和文艺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老百姓普遍反映,“现在村里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注重‘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领大家自觉学法用法,村里的人都喜欢参加。”
法律援助心贴心
坚持“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应援尽援”服务理念,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强化法律援助保障,拓宽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将贫困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辟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重点人群“绿色通道”,构建贫困地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乡镇、街道、武装部、看守所、检察院、残联、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妇联维权中心,对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免费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
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5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70件;办理公证事项2029件,公证援助25件,为老弱病残当事人上门服务46件。
化解矛盾促和谐
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进网格,进一步划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单元,配强网格队伍,设立区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乡镇(街道)调委会23个、村级调委会245个,社区调委会17个,行业调解委员会15个。将全区25名驻村干部、245名村居法律顾问、1700多名人民调解员、20000多名党员干部、普法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纳入网格为民服务,深入实践“枫桥经验”,排查邻里矛盾纠纷958件,成功化解951件,占比99.3%,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连续5年高于99%,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扎牢“神经末梢”的第一道“安全篱笆”,达到了“息风止浪”的效果,无“民转刑、民转非、民转上访、民转群体性”情况发生,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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