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记者 魏世东)近日,酒泉市生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来生态环保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2019年,酒泉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了330天,优良天气率90.4%,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2天。主要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6项监测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酒泉正式迈入达标城市行列。全市1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平均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全部优于水质考核指标。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指标全部完成,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已提前完成“十三五”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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