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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交通安全“年货”大礼包送给您

发布时间:2021-02-01 09:17:59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为将交通安全常识根植于广大交通参与者心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1月28日春运首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结合辖区特点,将交通安全宣传“年货大集市”搬到了路况复杂、人流车流较大的黄峪新区,向前来赶集的群众送上交通安全“年货”,送上春节前的平安祝福。

活动中,该大队宣传人员面对面向赶集群众讲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劝导广大农民朋友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丰盛的交通安全“年货”让大家从意识深处认识到人人自觉遵规守法的重要性,从而实现大家共同出行安全的目标,为过好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奠定坚实的交通安全基础。同时,民警针对近期的雪情嘱咐广大赶集的群众要全力做好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出行、回家驾乘车辆时注意周边环境,遇积雪、积冰、急弯等路段时做到安全文明驾驶,防止发生意外。

此次活动宣传人员除了为赶集的群众送上满满的交通安全“干货”大礼包外,还为参与此次活动的群众送上了含有交通安全文化元素的对联、静电窗花贴、小日用品等必备年货。


1月28日,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玉泉高速公路大队 民警在连霍高速天水西收费站组织开展2021年春运启动 暨集中宣传活动。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1月29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在客运中 心开展了“迎新春 送祝福 送平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 动。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辉



1月28日,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 全代言人“福星”迎来“首秀”。在广场、客运车 站等处,宣传民警与“福星”一起为过往行人发 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知识,并送上手写“福” 字、春联等“新春大礼包”。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刘永莉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