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   正文

武山交警查处一无证驾驶行为

发布时间:2020-11-15 19:35:58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韩鸿福)11月10日12时16分许,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G310线韩川村路段对一辆号牌为甘EF3***红色奇瑞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某无法出示有效证件,眼神闪躲、面露慌乱。

  民警核查发现张某某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驾驶证记分高达33分,在进一步询问中,张某某承认在2019年3月因“醉酒驾驶”“准驾不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三条违法行为被兰州市公安局雁滩交警大队依法吊销驾驶证,张某某对其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照规定,对张某某作出暂扣机动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甘EF3***红色奇瑞车存在的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