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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前不毖后,超速、隔夜酒再生事端……

发布时间:2020-11-06 15:35:00     

       11月3日下午,张掖市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民警在静安执勤点执勤时接到指挥中心预警,张掖方向驶来的甘GF2XXX号小轿车超速行驶,即将通过执勤点。
       15时20分许,超速车在执勤点被民警拦停,民警向驾驶人潘某告知超速事实后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潘某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罚。就在民警填写罚单的空档,一股酒味忽浓忽淡,在询问现场驾驶人中是否有人喝酒时,大家纷纷摇头,民警凑近一闻,味道原来是潘某身上散发出来的,随后民警将潘某带至大队办公室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更让人惊讶的结果还在后头。
         潘某称,自己在2020年4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甘州交警查获,驾驶证被暂扣,10月份经过为期7天的学习和科目一考试才重新拿到了驾驶证,今天开车前并未饮酒,而是昨晚喝了几杯黄酒......
         结果又是一起隔夜酒事件,昨夜酒已过,今日却生事,二次酒驾,必将面临法律严惩,驾驶人也只有惩前毖后,才不会重蹈覆辙。
         法律成本: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通讯员 李海龙)

责任编辑:张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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