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通讯员 刘兵兵)近日,在“2020陇南市大数据成果巡展”启动仪式上,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宣布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子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驶人驾车上路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若未携带,将面临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有了电子驾驶证后,在路面接受交警检查时,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免予处罚,对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出示的电子驾驶证处罚。
据介绍,陇南市范围内尚未领取“电子证照”的驾驶人,微信搜索关注“陇南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下方点击“便民服务”,选择点击“陇南办事”,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页面,点击“添加证照”,按照要求上传本人驾驶证,就可以申请到自己的电子驾驶证了。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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