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郊区交警大队成功化解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09 年至今,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郊区交警大队按照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破解损害赔偿调解难题的总体思路,建立和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公估、定损理赔、法律咨询 “三调联动、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并设立了相关工作机构。
该模式通过 11 年来的有效运行,得到了事故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走出了一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相结合的调解工作新路子,成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更加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秦 州 公安分局郊区交警大队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7 月 30 日拍摄)。
(一)
4月9日20时10分,杨某军驾驶白色小轿车行驶至秦州大道田家庄路段时和行人曹某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郊区交警大队接到出警指令,民警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保护并展开勘察。同时,120和保险公司也相继到达事故现场。
事故勘察民警和120开展警医合作,积极对曹某进行现场抢救。经抢救无效后,曹某在现场死亡。事故民警就曹某尸体处理跟当事人家属协调,并对死者家属做好前期的安抚工作。事故民警将杨某军传唤至大队进行询问,并对其血样进行采集,对驾驶资格进行核查。
(二)
4月10日,死者家属到郊区交警大队就曹某死亡讨要说法,并要求让杨某军进行大额赔偿。
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席艺平见状,积极跟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并要求民警就肇事双方进行法律政策讲解。因死者家属人数多、情绪较为激动,对民警提出的甘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不认可,坚持自己的赔偿标准,“低于100万不解决”,并多次对杨某军进行言语攻击,致使行政调解无法继续。
行政调解不下去,遂协调秦州郊区交警大队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秦州区人民法院驻郊区交警大队巡回法庭启动“三调联动”机制,提前介入事故的处理。
随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巡回法庭积极介入,对死者家属就事故处理规定和赔偿标准进行耐心讲解,对死者家属进行大量安抚工作,并且限定了处理事故的人数,稳定死者家属情绪,让双方提交了事故赔偿调解申请书,缩小了双方谈判人员范围,以免事态扩大。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介入下,经过三天的调解,4月13日,双方就曹某死亡赔偿问题达成63万元的协议。调委会出具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并签字。
(三)
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杨某军于4月14日一次性支付50万元,下剩10万元根据双方约定5月30日支付。
可书面协议还是让双方不放心。为确保人民调解的有效性,4月13日,双方当事人在巡回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巡回法庭对双方诉求进行受理,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于5月11日下发民事裁定书,确认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至此,该起重大交通事故纠纷通过公安、法院、司法、保险等部门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三调联动、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极大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让“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文/图)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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