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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常态化】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巩固扩大斗争成果

发布时间:2021-11-29 12:12:35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扩大斗争成果。

强化组织保障 常态化谋划部署

全省各级检察院坚持思想不松、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保障不缺,持续强化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优化扫黑办人员配置,确保案件办理、线索摸排、督导检查等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省扫黑办有关抓好今年扫黑除恶重点工作的任务要求,省检察院及时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逐项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总结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和成功经验,下发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通知,从巩固完善打击黑恶犯罪严惩机制、线索排查核查机制、源头治理防范机制、上下联动督办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要求,确保全省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有序开展。

严格把关审查 开展重点督办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对黑势力犯罪案件严格依法办案,持续落实涉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三级院同步审查制度,确保定性准确、不枉不纵。截至10月,全省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28件,批准逮捕19件56人,提起公诉30件219人。省检察院同步审查涉黑恶案件15件,改变侦查机关定性4件。

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逐案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巩固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跟踪核查进展。截至10月,共完成交办线索98件,已办结93件。办案中发现线索31件,其中5件移交公安机关,12件移交同级扫黑办,2件移交纪委监委,3件移交教整办,9件自行侦查,起诉“保护伞”4人。

结合对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省检察院制定整改方案,对涉及的所有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促各地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回头看”,梳理倒查涉黑恶线索,重点核查“漏案”“漏人”“漏伞”“漏责”等问题,共核查案件892件,线索1186条。将“打财断血”作为检察监督重要内容,加强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刑判决和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案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精准甄别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加大对生效判决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

加大监督力度 助推社会治理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陆某某等8人涉恶案时,发现行业监管部门对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不力,遂向当地金融办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业监管部门深入排查监管漏洞,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规避违规放贷、非法担保等问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按照“一案一建议”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暴露出来的行业监管漏洞分析研判,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通过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截至10月,共向17家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件。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促各地对专项斗争期间制发的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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