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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发布时间:2021-06-04 13:01:05     

为美好新平凉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平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与2017年相比,2020年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83%,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0.73%,‘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6.27%,治安案件同比下降43.43%,案件发案率为5年来最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凉市以“七查七摆”“六清”行动等为收官保底措施和抓手,深度谋划“六建”工作,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质效,通过三年的深入推进,实现了专项斗争预期目标,为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依法打击 严惩黑恶势力

三年来,平凉市各级政法机关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工作要求和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依法从快从严”的原则,通力协作,依法严惩黑恶霸违法犯罪。

扎实开展案件侦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建立健全线索核查制度机制,从细从严侦查涉黑恶霸案件,成功侦破了静宁县穆某、崆峒区郭某为首的2个涉黑组织,崆峒区田某等为首的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泾川甘某等为首的25个恶势力团伙,灵台县王某等为首的27个霸痞案件,抓获犯罪成员58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80起,查处治安案件420起。同时,以“百日追逃”攻坚行动为抓手,对已破获的64起涉黑涉恶涉霸案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缉捕,采取一人一专班、一案一措施,密切追踪逃犯活动轨迹,抓获各类在逃人员38名。

依法惩处黑恶势力。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法和最高检有关办理黑恶案件的规定,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办理黑恶案件。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向全社会发出《关于敦促涉黑涉恶案件违法犯罪在逃人员自首归案的通告》,宣传动员、敦促规劝9名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命案积案逃犯全部抓捕归案,实现了涉黑涉恶案件违法犯罪人员全收网。检察、审判机关依法起诉审判64起涉黑涉恶涉霸案件,对337人依法宣判,判处财产刑235人,如期完成了“案件清结”任务。

强化打财断血。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加大政法机关与金融、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全面查清黑恶组织及成员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强化涉案财产的调查取证,累计对37起黑恶案件逐案进行了资产清查,累计扣押解冻涉案资金6341.29万元,基本实现“黑财见底”目标。

执纪监督 坚决“惩腐打伞”

专项斗争中,平凉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关系网”。

平凉市制定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暂行办法》,强化纪检监察与政法机关信息沟通和日常协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1条,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伞网”问题线索290条。建立了问题线索同步查处机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及时跟进、同步核查。

同时,建立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周报告制度,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执纪监察情况,第一时间报送有关数据和典型案例,提高了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整体性、协同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定性的64起涉黑涉恶涉霸案件逐案过筛、扩线深挖,着力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腐伞渎”102件,处理365人,党纪政务处分162人,组织处理203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实现了“伞网清除”目标。

常治长效 推进综合治理

专项斗争中,平凉市紧密结合“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主题教育活动,从严落实整治包庇纵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措施,查处涉赌刑事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3人,查处治安案件516起,治安处罚1428人,打掉开设赌场犯罪团伙8个,有力打击了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紧盯黑恶问题多发的自然资源、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垄断资源、欺行霸市、坑农害农、非法运营、强揽工程、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对61条乱点乱象问题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强化“三书一函”办理,大力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暴露出的制度建设、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累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3份、监察建议书24份、检察建议书22份、司法建议书51份、公安提示函43份,督促有关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常治长效机制,提高了行业领域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行业清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此外,平凉市还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了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全面摸排“村霸”、宗族恶势力、操纵基层选举、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800多条,现已全部办结,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不断加强基层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力度,对2014年以来整顿的所有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提升成效“回头看”,全市组织部门共办理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0件,审查出有问题的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调整撤换9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对11088名“两委”成员进行了任职资格联审,审查清理存在问题的361名,整顿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652个,指导7县(市、区)全部制定了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和薪酬发放办法,有效激发了村级班子活力。(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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