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1月26日,庆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杰等六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杰多次纠结刘某等人在庆城县、环县境内实施殴打他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王某杰、刘某采用随意滋扰、悬挂横幅等“软暴力”手段索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王某杰系纠集者和组织者,刘某、范某龙系骨干成员,田某程、李某堂为积极参加者,胡某文、张某财为一般参加者。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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