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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法院审理一起涉恶犯罪案

发布时间:2020-11-19 21:42:54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11月18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滕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人滕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何某、何某某、崔某某等人,由滕某、何某共同出资,采取放高利贷的方式,巧立名目,通过收取“砍头息”“保证金”“家访费”等费用,签订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虚高借款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还款的借款人,以采取言语威胁、殴打、喷涂油漆、张贴小字报、破坏门锁等“软暴力”手段上门催收讨债,严重影响借款人及亲友、邻居等正常生活、工作,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滕某为首,何某、何某某、崔某某为骨干的较为稳定的恶势力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以滕某为首,何某、何某某、崔某某为骨干的恶势力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非法放高利贷,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情节恶劣,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滕某等4人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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