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9月29日至30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韩某斌等1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一案,沙某红、吕某丁犯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韩某斌为牟取非法利益,聚集农村闲散人员进行赌博,其以免除赌债和延期还债为条件,威逼利诱,先后将欠有他赌账的彭某安、沙某红、吕某丁、康某军等人召集在一起,组成骨干成员,以南阳镇为中心,辐射周边韩院、好梯等乡镇从事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赌场放贷、暴力讨债等非法活动,先后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案数十起,逐步形成了一个以韩某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被告人沙某红、吕某丁为泄私愤,各自持械共同杀死一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二人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索取赌债而非法扣押、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辱骂、敲诈勒索他人,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情节恶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斌等10人组成违法犯罪组织,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沙某红、吕某丁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沙某红、吕某丁积极参加以韩某斌、彭某安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韩某斌等10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0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对被告人沙某红、吕某丁以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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