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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法院审理一起涉恶犯罪案

发布时间:2020-08-05 09:49:51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董某某等13人涉嫌恶势力犯罪一案由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董某某、饶某某、郑某利用在兰州市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某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纠集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蒋某某、刘某某、杜某、周某某、牙某某、赫某某、刘某某等人身穿特警制服、手持警用盾牌、甩棍等器械,经常在兰州市城关区元某公司办公楼门前、施工工地等地,对施工人员、前来索要工程款的工程承包商、讨薪人员故意挑起事端,肆意驱逐、殴打,并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严重扰乱建筑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形成了以陈某某、董某某、饶某某、郑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当地的社会治安、扰乱行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举证质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