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 6月16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涉恶犯罪团伙案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为获取高额经济利益,拉拢、纠集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王某某、杨某某、杨某等被告人,在灵台县范围内高利放贷,在索要债务过程中,采取电话滋扰、辱骂、恐吓、威胁、殴打、非法拘禁等软暴力或暴力手段向借款人、担保人讨债,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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