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通讯员 杨竾)6月18日,西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党某峰等5人涉恶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党某峰、周某恒、刘某、董某、王某华5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以来,第一被告人党某峰以出租房为据点,雇佣周某恒、刘某等人从事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党某峰为首要分子,周某恒为重要成员,刘某、董某、王某华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成员以暴力、威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
因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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