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某等4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建庆 记者 甘政法)6月17日,由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孟某某、徐某某、丁某某等4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罪一案在民勤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孟某某注册成立了武威市清梦轩商贸有限公司,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实力。为攫取高额利润,2012年10月,孟某某纠集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徐某某和社会闲散人员王某某、宋某、董某某等人合伙成立了武威盛全德典当有限公司,违规从事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以孟某某、徐某某等人为主的非法放贷、催收犯罪集团。2016年9月,孟某某与被告人丁某某、许某某等人商议共同入股,在被告人刘某某经营的茶屋内和被告人丁某某经营的两家足浴店包厢内轮流开设赌场,大肆招揽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并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餐食、香烟、茶水,形成了以孟某某、丁某某、许某某、董某某、赵某某为主的开设赌场、催收赌债犯罪集团。被告人孟某某、徐某某、丁某某等人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虚假诉讼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及经济基础,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结构较为稳定,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2012年以来,以清梦轩商贸有限公司、盛全德典当有限公司、大富豪足浴店等地作为集中活动地点,先后高利放贷7000余万元,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获利800余万元。
因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庭审预计将持续10天。
李某龙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杜静)6月17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龙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一案向金塔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在肃州区看守所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龙成立丰银寄卖行,违法向田某某、李某福等多人发放高利贷,并要求以房屋、车辆、门店等为抵押,逼迫借款人签订房屋、车辆、货物销售合同。在违法放贷、强索债务过程中,李某龙纠集申某某、张某某、付某某、仲某某、闫某某、殷某某、朱某某等人,先后9次采取殴打、辱骂被害人,喷涂文字、喇叭播放等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强行占有被害人房屋、养殖场、商店、车辆等,导致被害人无处居住、家属自杀未遂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家属的正常生产生活。李某龙等人多次共同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金塔县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丁某先等3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6月17日,由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先、丁某飞有、丁某索夫、丁某林等3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临夏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丁某先、丁某飞有、丁某索夫、丁某林以血缘宗族为纽带,纠集多人长期在积石山县吹麻滩镇、银川乡、安集乡、胡林家乡等地的偏僻地段及县城内各大宾馆、出租屋内大肆开设赌场,攫取巨额非法利益,采取威胁、恐吓、“软暴力”手段,强迫无力偿还赌债人员用房产、土地、车辆等财物抵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步形成了以丁某先、丁某飞有、丁某索夫、丁某林为首要分子的3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积石山县及其周边地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夏市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涉及被告人数最多、罪名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社会关注度极高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了庭审直播,当日庭审直播点击量超过100万人次。
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时间。
蒲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6月17日,古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蒲某某等6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在古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蒲某某纠集有犯罪前科的冯某某、李某、郑某某及社会闲散人员陈某某、刘某某等,多次随意辱骂、拦截、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立债权,以向借款人提供帮助为名强行向借款人索取“好处费”,长期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等地逞强立威,逐步形成了以蒲某某为首要分子,冯某某、李某、陈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刘某某、郑某某等人为一般参与人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纠集在一起,先后实施敲诈勒索犯罪2起,涉案金额共计170万元;实施非法拘禁违法犯罪10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17起,严重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经营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