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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0-01-08 09:56:07     

荡涤黑恶 守护民安

——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白银中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省高院供图)
 

  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威胁,是中华民族决胜全面小康必须清除的绊脚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陇原大地持续掀起铲除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作为这场正邪较量的主力军,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斗争,以一杆公平秤、一颗为民心,守护着老百姓安居乐业的质朴愿望。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涉伞案359件 2888 人,其中涉黑案 27 件 606 人,涉恶案 323 件 2268 人,涉伞案 9 件14人,依法判处罚没财产8213余万元……一串串亮眼的数字,一个个喜人的战果,见证了我省三级法院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不懈努力。

高点站位 精准施策

  在这场声势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审时度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尽锐出战、不辱使命,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攻坚硬仗。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高院党组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形成了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案件动态台账、定期催办、清查等制度。逐案制定时间表,全程跟踪、定期调度通报,先后召开调度会16次,调度案件362件(次),对85起涉黑恶案件发函督办。对胡鑫、石斌、牟叶旭、宋飞飞涉黑案等重点案件,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现场督办,推动解决问题,提高审判效率。

  为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省高院设立了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黑恶案件、“保护伞”案件的审判和业务指导,每半年对审结生效的黑恶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编写指导案例,指导基层办案,提供咨询服务。各级法院选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审判人员专司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切实加强扫黑除恶审判力量建设,深入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省高院坚持把督导检查和案件督办作为扫黑除恶的务实举措,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总结基层经验成效,解决困难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制定案件督办指导办法,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指导,推动黑恶案件公正高效审判。

响鼓重槌 严惩黑恶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全省法院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具有事实多、罪名多、人数多、难点多、争议多等特点,始终坚持“精准审判、快审快结、依法严惩”的原则,不断加大审判攻坚力度,依法审结了彭亮等23人涉黑案、郭文等35人涉黑案、赵伟栋等47人涉黑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2019年5月31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对长期欺压当地百姓、聚敛财富的胡鑫等人涉黑案进行宣判;

  2019年6月20日,兰州、白银、平凉、临夏等法院集中对10起黑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2019年9月1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石斌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全省各级法院陆续对宋飞飞、孙海龙等涉黑涉恶案首犯、“骨干成员”依法从重处罚,共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76人,重刑率26.8%,相较中央督导前提高了3.7个百分点。

  打蛇打“七寸”,根治要挖“根”。全省各级法院在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组织者、骨干成员的同时,充分适用资格刑、财产刑,坚决打掉其经济基础,降低其再犯可能,并把“打伞破网”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依法严惩了苟小卫、白儒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对1542名被告人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财产刑适用比例为53.3%,其中涉黑案件达75.9%。

  每一起案件的庭审都是正义与邪恶的交锋,每一起案件的裁判都是对法官责任与担当的考验。全省法院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完善案件定案把关体系,严把黑恶案件质量关。凡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在立案环节严格审查,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在证据审查与事实认定上,既考虑涉黑涉恶案件犯罪时间跨度长、部分证据难以收集到位的实际情况,不纠缠细枝末节,又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做到关键事实必须清楚、关键证据必须确凿。定性处理上,坚持实事求是,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

协同配合 扩大战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及政法各机关的共同努力。全省法院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动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省高院不断加强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的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对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全程跟踪、适时提前介入,就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完善等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扩大专项斗争战果。

  为深挖彻查涉恶涉黑线索,省高院坚持“打伞破网”,完善“一案三查制”“一案双审查”,交叉核查中央督导组移交的14条线索,对重点线索提级核查,对已核查完毕的119条线索进行复查。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法院排查并移送有关部门黑恶及涉伞线索1930条,其中60条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条“保护伞”线索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全省法院主动加强与重点地区、领域、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行黑恶案件“一案一建议”,先后发出司法建议383条,协同各方研究打击、治理方法和解决方案,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并通过公开审判、通报典型案例、送法进社区、主题宣传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船到中流浪更急”。省高院将着力在“稳、准、狠、实、合”5字上下功夫,稳妥推进专项斗争,准确运用法律政策,依法“打财断血”,以高质量审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为突破口,坚决打好大案要案“攻坚仗”、起诉审判“法律仗”、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不断把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虎文心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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