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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法治护航打好脱贫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0-09-18 10:11:42     

  聚焦扶贫领域开展法律监督、积极构建“法治+扶贫”长效机制、开辟涉贫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严惩贪污挪用扶贫款等犯罪、妥善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近年来,在全市政法机关的法治护航下,张掖市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

  9月16日至17日,由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脱贫攻坚 政法护航”全媒体采访团走进张掖,深入采访了政法机关护航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典型事迹。

法律监督助力精准扶贫

  2019年5月8日18时31分许,陈某某驾驶的货车与杨某某(女)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杨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陈某某、杨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杨某某经鉴定伤情为一处九级、五处十级。事发后,陈某某为杨某某垫付医药费8万余元,保险公司先行支付6万元,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

  杨某某系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的精准帮扶户。检察官了解到杨某某需要法律帮助的情况后,主动介入依法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并于2020年6月8日向临泽县人民法院支持起诉。2020年6月28日,临泽县法院作出判决,由陈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杨某某损失共计2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临泽县检察院及时与县法院沟通联系、督促保险公司落实。近日,保险公司将赔偿款交付法院,由杨某某儿子领取。至此,杨某某因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赔偿款26万余元全部落实到位。

  该起案件的办理,是临泽县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职能,通过支持起诉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益尝试。

  近年来,临泽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方面,紧盯涉及农产品销售和问题突出的电商领域,针对部分涉农电商法律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薄弱等实际情况,主动上门走访,为其量身定制服务措施。同时,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批捕起诉赌博、盗窃、诈骗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犯罪嫌疑人21人,挽回损失45.2万元;依法慎重办理涉农轻微刑事案件,对17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的被告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名脱贫带头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家庭生活困难、身体患有疾病,不适宜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农资农贸市场经营情况,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玉米种子犯罪2案2人,规范了制种产业有序发展。

构建“法治+扶贫”长效机制

  2020年1月,山丹县东乐镇获悉某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消息后,立即组织镇综治中心和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同时,邀请法律顾问现场讲法,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切实提高企业和农民工用法、守法意识,促进问题解决。通过综治中心负责受理“稳情绪”、理清法律关系“明责任”、依法调解“达协议”和支持企业多方筹资“促和解”四步工作法,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这家公司向农民工支付工资145万元。

  今年以来,东乐镇积极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的保障作用,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用法氛围,实现了“法治+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建立“法治+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调解、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咨询精心解答,逐步构建起“法治+扶贫”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帮扶户真正卸下包袱、更新思想观念,有效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使法律真正惠及帮扶户。

发挥职能巩固脱贫成果

  脱贫攻坚,法治护航。山丹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农涉贫领域犯罪,妥善化解涉农涉贫矛盾纠纷,依法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加强人大代表对执行过程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8年,钱某某与安某某等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在山丹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土地确权案件当中较为典型的案例。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其实经历了一个较为曲折复杂的过程。

  2016年开始,钱某某以自己的5.5亩承包耕地被当地村社擅自调整给其他村民为由,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经历了两年的行政诉讼,但始终未得到解决。2018年,钱某某将现占有耕地的安某某等四人以及当地村委会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山丹县法院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判决安某某等四人及村委会返还钱某某的承包耕地5.5亩。

  判决生效后,安某某等人迟迟未履行判决,钱某某遂向山丹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该案标的系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山丹县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到实地勘验,了解待执行耕地的四界范围、面积大小以及灌溉方式,同时也多次召开镇政府干部、村社干部、双方当事人等参加的座谈会,积极寻求最好的执行解决方案。最终,经过多方调解,安某某等人也同意按照判决书确定的面积向申请人交付耕地。现场执行时,邀请了镇政府干部以及县人大代表共同监督见证执行。

  这起涉农案件的顺利执结,在确保春耕的同时,也给这起长达四年之久的村社邻里耕地纠纷画上了一个句号,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

  此外,山丹县法院还结合工作实际,依法打击脱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为扶贫政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2017年至今,山丹县法院共审结涉及扶贫领域犯罪案件3件。(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 特约记者 汤栋国 通讯员 朱泽林)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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