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配备专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侧记
今年以来,甘南州把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推动“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创新推进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截至目前,全州99个乡镇(街道)党组织100%配备了专职科级政法委员,并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
专职配备 人员选配“大优化”
紧密结合上级部署和藏区基层工作实际,确定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专职配备。严把人员“进口关”,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基层经验丰富、熟悉政法工作、群众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公认”的标准,以及“优先考察、优先研究、优先审批”原则,从县(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优秀年轻干部中择优选配,配备的人员以40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为主体。
明确职责 各项工作“大统筹”
明确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职责:加强对乡镇(街道)政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统筹相关基层社会力量,协调基层社会治理相关事项,推动“网格化+十户联防”服务管理;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乡镇(街道)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筹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协调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推动落实反邪教等工作;统筹指导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协调组织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和推动政法单位派驻所(庭、室)、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网格员和联户长队伍规范化管理;组织和动员群众共同做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共建共享等工作。
理顺体制 形成整体“大合力”
结合工作实际,乡镇(街道)党委分管维稳工作的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派出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长等基层力量积极整合,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切实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工作力量分散、合力发挥不够等问题,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明晰、业务熟练、敢于担当、运行顺畅的基层政法工作体系,凝聚基层政法工作强大合力。
加强培训 能力素质“大提升”
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党组织政法委员能力素质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甘南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管理制度(试行)》,将政法委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州、县(市)年度政法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用“线上+线下”、“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能力,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能力素质大提升。(特约记者 李宏林)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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