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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推进民法典宣传普及和顺利实施综述

发布时间:2021-06-03 13:27:20     

法润民心 典亮生活

——定西市推进民法典宣传普及和顺利实施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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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渭县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宣讲活动。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马静薇 摄

民法典颁布一年来,定西市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全民学习民法典的热潮,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线上线下  构建立体宣传新模式

5月28日,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以“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题,通过“检察云课堂”为县职教中心16个班级500多名师生讲授了一堂法治课。

检察官以真实发生的案例为引子,结合民法典具体规定,对未成年人权益救济、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见义勇为、监护制度、高空抛物等涉及广大青少年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为大家遇到有关法律问题时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出了建议。

从5月17日起,通渭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民法典进乡村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结合婚姻家庭、彩礼归还、财产继承、邻里纠纷等实际案例向在场群众阐释了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民法典颁布后,县司法局谋划新思路,筹措新方法,推动新实践,助力民法典宣传,形成了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工作人员实践学、相关对象培训学、人民群众主动学的良好态势。”通渭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是定西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民法典颁布一年来,定西市统筹谋划强力推进,构建了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立体宣传新途径,极大提高了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度。

多措并举  提升贯彻民法典的能力

为推动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定西市检察院将民法典列入干警必学科目,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努力提升贯彻民法典的能力。由法律政策研究部门为全院干警购买民法典,同时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购买《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为刑事部门购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指南》,学法用法的氛围空前高涨。

定西市检察院还先后组织开展5次业务学习,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对民法典的相关章节进行讲授。开展“法治大讲堂”系列活动,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宣讲民法典为主的法律宣讲活动,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宣讲进校园”活动中,向党家墩学校赠送了民法典知识手册、民法典挂历、预防校园暴力和远离毒品宣传册等普法宣传页,开展法治宣讲课堂,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认可。

“典”入人心  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邻里纠纷大多因“鸡毛蒜皮”小事而起,若不及时化解,“小矛盾”便可能闹成“大纠纷”。解决这类纠纷,既需要法官讲“德”,又需要讲“法”,而“德法并重”也正是民法典的一个重要内涵。

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义岗法庭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民事案件: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系近邻,因门口道路问题,双方产生矛盾,并发生争吵、厮打。在此过程中,杨某右脚踝及手部等处受伤,杨某亦将王某的面部跟颈部挠伤。此后,杨某到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共计2000余元,杨某向王某索要医疗费未果,诉至法庭。

受理该案后,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在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王某侵害他人身体健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双方发生纠纷后相互厮打,致使双方受伤,原告杨某也存在过错。据此,法庭依照民法典相关条款,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等共计两千余元,并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还不忘普法。民法典实施以来,通渭县法院在运用民法典审理好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强以案释法,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如今,民法典已深入民心,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张薇婕 孙博 马静薇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