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洮县八里铺镇水渠村,有个远近闻名的“老王调解室”。
“老王调解室”由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省、市、县优秀人民调解员王天弼创立。自创建以来,王天弼根据多年调处矛盾纠纷积累的宝贵经验边排查边化解、因案施策、因人施策,并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先后协助镇、村两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277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268件,调解成功率97%。“多亏了‘老王调解室’!”大家无不这么称赞。
2019年3月,火石沟村村民司某与王某因双方子女发生婚约经济纠纷。原来,王家的女儿和司家的儿子,经双方家长订了婚约,双方的子女都表示同意,司家还给了王家彩礼8000元。谁知一年后,由于某些原因这门亲事未成,司家要求女方退回拿去的8000元,但女方家不退。经过村调委会的调解,双方基本满意,但时间过了一年多,王家还是迟迟不肯退钱给司家,司家无奈之下找到王天弼。经过王天弼认真调查、了解,最后给双方苦口婆心做工作、讲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王家将拿去的彩礼全部退还给司家。
2019年6月17日,八里铺镇上街村村民周某某拿着一沓厚厚的材料递到王天弼手中。事情还得从2000年12月说起,位于八里铺镇上街村八社周某某的宅基地预埋的自来水管道破裂,导致其北房七间、东房三间、院墙、大门全部涉水浸泡,墙体多处出现裂缝,致使房屋无法居住,成为危房。2019年6月18日早上,王天弼将周某某、临洮县农村供水公司负责人召集到八里铺司法所进行调解。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临洮县农村供水公司一次性赔偿周某某房屋受损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5000元。
2020年7月13日,八里铺镇水渠村二社的曹某某来到“老王调解室”,申请调解一起支付劳动报酬纠纷。原来,2016年3月,曹某某丈夫谢某某(已病故)受雇在雍家庄村张某某承揽的建筑工地务工,双方约定,每日工资180元,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资。但工程结束后,经核算张某某共欠曹某某丈夫谢某某工资13000元,张某某一直未给付曹某某丈夫谢某某工资。后经曹某某多次催要,张某某于2020年2月给付6000元后,对剩余的7000元至今未付,遂双方发生矛盾。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至此持续了4年的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老王调解室”充分发挥调解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集体上访,真正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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