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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公证书圆梦“老有所依”

发布时间:2020-09-21 15:24:48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我想立个遗嘱,我生在金昌,在外地工作,膝下无儿无女,老伴早在二十几前就过世了,我退休后回到原籍一直独居,由侄孙照顾我的日常生活。我想在身体还算硬朗时立个遗嘱,由侄孙料理我的生养死葬,我愿在百年后将名下的存款、丧葬等费用都留给侄孙,侄孙也表示愿意扶养照顾我。”近日,一位八旬老人来到金昌市公证处表示。

  了解了老人的来意后,公证员认真询问了老人的家庭及财产状况情况,认为老人的这种情况更适合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公证员向老人耐心、细致地解释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意义、生效条件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老人听后当即表态:“好,这样我的晚年生活就更有保障了,我就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请你们为我代书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几日后,老人和其侄孙来到金昌市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办理了公证。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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