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药品流通监管持续“加码”
今年以来,在省药监局的引领下,我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排查和治理药品安全隐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特殊药品监管,守住了药品安全底线,全省未发生区域性药品安全事件。
管控风险 重点整治
我省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突出药品监管地位,统筹安排县区、乡镇监管力量,协调卫生健康、医保、禁毒等部门联合开展药品监管工作;采取工作督查、项目评审验收、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涉药单位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上半年,省药监局与省卫健委联合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暨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督查。此次督查随机抽取各市州1区1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及农村等地区为重点区域,以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冷链管理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等为重点品种,以药品购进渠道、运输储存、处方药分类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疫苗的购进、储存、接种管理等为关键环节,并延伸到村镇和街道药品流通领域各环节涉药单位。期间,共督查14个市州、兰州新区及28个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8家疫苗接种门诊、23家药品批发企业、14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65家零售药店、31家医院、57家个体诊所。
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药监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网络销售药品专项整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药械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日常检查、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等工作,保证药械市场秩序持续稳定,企业合法诚信经营意识逐步增强。
目前,省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规范化管理程度得到提高。
统筹协调 探索机制
为做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工作,我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熟悉药品监管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加强疫苗购进、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疫苗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疫苗采购、储存、运输和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与此同时,省药监系统还积极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长效机制。今年6月以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省药监局,举办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协调做好科普宣传,并持续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紧密结合我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基层用药安全保障行动,广泛普及家庭安全用药知识,促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数量和群众参与度双提高。
鼓励创新 助力发展
今年3月,省药监局发布《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各地积极响应号召,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出台相应措施。其中,兰州市、白银市、酒泉市、嘉峪关市、甘南州制定出台设置专柜和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具体验收标准,引导企业创新发展。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一手抓防疫药械质量,一手抓防疫物资保障供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哄抬物价等行为。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深入企业调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省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率100%,经济效益已基本恢复至往年同期平均水平。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加大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力度,不断挖掘监管潜能,有效整合监管力量,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持续做好服务药械企业工作,引导具有品牌和管理优势的医药企业做优做强;加快监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健全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准备协调沟通制度,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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