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创新“敦促履行赡养义务”治理实践
近年来,农村地区一些子女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衣食住行医得不到保障等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农村老人失养这一重大社会问题,定西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县区先行先试,总结完善后全面推广的思路,以漳县“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专项整治行动为示范,为全市探索管用有效的举措。
健全机制塑牢约束
聚焦在源头“建”和“防”上下功夫
漳县将“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依法治县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问题倒逼改革事项重点予以推进,审议出台《关于开展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意见》《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专项治理六项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利用3年时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政法部门参与、多部门联动、县乡村整推,深度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使有条件但不赡养老人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印发《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履行赡养义务“党政主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局面。
与此同时,加强基层群众自治,从源头上提高道德约束,全县140个行政村(社区)根据实际,将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列入村规民约,让赡养人担负起赡养老人的首要责任,成为“硬约束”,形成弘扬孝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道德引领助推共治
聚力在精准“查”和“调”上出新招
充分发挥道德教育导向功能,实行排查、调处、回访同频共振,确保“敦促履行赡养义务”专项行动全覆盖、无死角、见实效。
首先,进行精细化排查。通过网格化翔实摸排,将农户划分为“放心户”“关心户”“重点户”三类,全部建立赡养老人信息台账,并定期在村(居)委会公示公告。
其次,开展多元化调处。把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列为基层干部必修课,经常性地开展走访排查、宣传教育和入户调解,因户施策。对子女孝顺、家庭和睦,能够履行赡养义务的“放心户”,实行走访“在线”服务,定期查看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对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矛盾,未共同生活的“关心户”,实行上门“一线”服务,定期上门开展思想教育和矛盾纠纷化解,敦促履行赡养义务,已帮助引导主动整改565户;对子女对父母生活起居不照料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重点户”,实行维权“忙线”服务,实行重点监测,由政法干警、执业律师、基层干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跟踪入户讲政策、讲法律、讲情理,对49户“重点户”调解成功47户,落实救助措施,帮助老年人依法维权。
再次,实行常态化回访。实行《不赡养老人回访反馈制度》,建立分层次巩固机制,县乡村逐级分层次负责,对已作调解的“关心户”和“重点户”,每季度分级跟踪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确保老年人权益得以常态化维护。
文明带动律法兜底
聚集在孝道“扬”和“惩”上显实效
以新时代新文明新家风建设为指引,加大对赡养人教育引导和惩戒力度,让守法者孝顺者受到尊重,不法者不孝者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惩处。
树立先进榜样“引”。依托城乡社区140个“妇女之家”,举办“家和万事兴”家风家教巡展、“家风家教”主题朗诵比赛,通过“以案说法”让更多的赡养人明白赡养老人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建立“红榜”,对尊老敬老的典型,在当地公布,予以表彰和褒奖。推选表彰一批文明村、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正面典型。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和创建“最美家庭”“美丽庭院”活动,选树一批孝老敬老典型,用孝道文明推动赡养新风尚。
结合脱贫攻坚“改”。结合脱贫攻坚、拆违治乱行动,敦促13名赡养人妥善安排好老年人的住房,树立正确的导向。
多部门联动“限”。对不赡养老人的反面典型,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子女,漳县司法局及时向金融、财税、扶贫、民政等部门推送,有两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使不赡养老人者在惠民政策享受和生产生活中全方位受到应有限制及惩罚。
依法依规“惩”。把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对于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乡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工作站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对经教育劝导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征求老人的意愿后,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向县法院起诉,县法院减免或缓交诉讼费,对赡养案件快审快结,切实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王鑫翊)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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