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促进用人单位复工复产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疫情发生以来,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数量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咨询数量保持高位运行。为妥善化解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近日,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总结了疫情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制定了《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若干意见》,同时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两项原则,在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用人单位复工复产中实现“双赢”。
据了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两项原则包括:
注重协商与调解原则。加强规范用工管理指导,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解决工资待遇及其他劳动用工问题。着力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尽量以柔性方式处理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期间劳动关系矛盾。
快速处理争议原则。畅通争议处置“绿色通道”,简化优化案件处理流程,提高案件处理效能。针对女职工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仲裁科(院)要求全体仲裁员必须在30日内结案;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争取在15日内调解完成。
《若干意见》还就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中的16个疑难问题作了解答,主要涉及: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与劳动者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返岗上班、2020年春节延长放假期间加班费计算方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家上班或灵活办公劳动报酬支付数额、春节放假期间和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期间留守值班人员的劳动报酬数额、隔离期间工资待遇、疫情期间用人单位调岗、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向返岗复工的劳动者提供防护用品的劳动关系解除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囊括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了操作口径,统一了适用规则,提高了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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