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   正文

舟曲县走出民族团结进步新路子

发布时间:2020-05-25 15:37:52     

白龙江畔绽放民族团结花
—— 舟曲县走出民族团结进步新路子

       近年来,舟曲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创建“一江两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作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的重点,走出了一条具有舟曲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新路子。2017年,舟曲县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
 
注重宣传教育 提升创建工作

       舟曲县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规划,树立“大宣教”理念,借助“一月多节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四下乡”等活动,在开展“八进”活动的基础上,将进课堂、进教材纳入活动。

       同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单位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县委党校教学计划和教材设计、纳入全县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纳入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培训内容,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培养民族团结为荣的思想,树立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在全社会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
 
注重民生实事 促进民族团结

        舟曲县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结合起来,集中聚合县、乡、村干部群众、扶贫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力量,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村庄特色种养业的扶持力度,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高标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和生态文明小康村,为群众营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科学的生产生活环境。落实“健康舟曲”“控辍保学”“稳就业”等政策,解决了群众的后顾之忧,拓宽了群众致富渠道。

       “家和万事兴!一家人和气了,日子也就过得好,这个道理在村上也是一样的,一个村子的人团结了、关系好了,村子也就稳定了,我们现在尝到了这个甜头。”提起村子里的变化,各皂坝村村民贾三丹女激动地说。
 
注重培树典型 发挥示范引领

       舟曲县坚持以各类典型选树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表彰成绩突出的示范点和模范个人,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全县已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教育基地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4个、模范家庭4个、模范个人5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2个、模范家庭5个、模范个人10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5个、模范个人80名。

       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2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组织各创建单位观摩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形成了“学、帮、赶、超”的良好创建氛围。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援纪念馆自建立以来,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150多次,接待参观群众25.5万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多本,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更多平台。(特约记者 李宏林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