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首席记者 苗丰俊)近日,《嘉峪关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由嘉峪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实施方案》要求,要进一步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模式,全面实施“33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即打造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施法治育民、利民、惠民“三大工程”,健全统筹协调、管理、评价“三项机制”,突出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为重大经贸活动和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四项服务”,强化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科技保障、服务供给、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五项保障”,使公共法律服务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无障碍地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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