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可在规定时间燃放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萍)1月16日,记者从兰州市新闻办召开的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兰州市安委办的安排,从1月17日起,兰州市公安局、交通委将对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市应急、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开展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区县工作开展情况、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市公安局还将对燃放环节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各派出所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根据《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确定2020年春节期间兰州市限放区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近郊四区燃放时间为8天,分别为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17日)、除夕(1月24日)、正月初一(1月25日)至正月初五(1月29日)、元宵节(2月8日),从7时至24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从选址布局、建筑物结构、电气消防等方面,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在零售许可中,严格执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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