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特约记者 达永军)古浪县制定《关于在全县深入推广“马有信调解工作法”切实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了“马有信调解工作法”。
各乡镇、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全县“马有信调解工作法”推进会议精神,以马有信同志在长期人民调解实践中总结出的“理、信、法、德、实、正”服人服众的“六字”调解工作方法和“十要十不要”的调解理念为指导,结合乡镇工作实际成立相应调解工作室,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施,聘请退休老干部、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县人社局为各乡镇招聘1—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马有信矛盾纠纷调解式”工作室工作力量,辅助开展工作。县财政每年为每个调解工作室拨付6000元的工作经费,并根据《古浪县人民调解员补助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核定的“以案定补”标准,给予人民调解员相应的补助,为实现“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乡”的稳定局面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王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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