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监狱“云剑”专项行动纪实

发布时间:2020-08-06 20:15:36     

逃是没有出路的
—— 合作监狱“云剑”专项行动纪实

  2020 年 1 月 17 日下午 5 时,合作监狱将 2007 年脱逃罪犯拉某某抓获;2020 年 6 月 23 日,合作监狱在玛曲县将2006年7月21日脱逃罪犯才某抓获……

  “云剑”行动开展以来,合作监狱新一届党委牢固树立“追逃就是防逃”的工作理念,通过开展追逃行动,以及捕回逃犯现身说法等方式警示、震慑监狱在押罪犯放弃脱逃幻想,踏实改造。监狱追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精准分析,做到有的放矢,并通过查阅罪犯档案,积极与原判决机关、当地公安部门协调联系核实信息,确认身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脱逃出去一直给别人放牧,到处跑,躲躲藏藏”

  罪犯拉某某,2007年4月13日因抢劫罪被合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自2006年7月15日起至2009年7月14日止),2007年4月29日投送合作监狱服刑改造,2007年8月2日脱逃,脱逃时余刑1年11个月12天。

  拉某某脱逃以来,合作监狱历届党委始终高度重视追捕工作,多年来一直通过公安部门核查、联系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等方式关注、了解、搜集该犯相关信息。但因该案案发时间早,起诉、判决书中均无身份证号等信息,监狱唯一掌握的只有户籍地及该犯入监时的一张照片,加之罪犯户籍地所处纯牧区村落,户籍地范围内同名同姓人员多,身份信息核查、辨认难度极大。

  合作监狱组织警力到原判机关合作市法院查阅案卷材料,多次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该犯身份信息,但因当时户籍管理等原因,监狱只掌握了多个该犯曾用名和可能的身份证号。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合作监狱党委积极响应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省局的决策部署,将搜集历年脱逃罪犯案件线索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排摸搜集同落实、同部署。期间,摸排到一条有关合作监狱脱逃罪犯老布尕的线索信息,在将线索移交到相关部门的同时,监狱及时安排民警前往合作市公安局就所有脱逃罪犯信息再次进行核查,通过对几十名疑似符合历年脱逃罪犯信息的人员逐一筛查、比对,终于在2019年10月掌握了与脱逃罪犯拉某某曾用名和可能身份证号相符人员“当知”的信息。

  进一步将脱逃罪犯拉某某与“当知”照片进行比对辨认,结果显示二人属于同一人。此时恰逢2019年公安部“云剑”追逃行动开展,合作监狱党委高度重视,对脱逃人员进行整体摸排。经过外围摸排,追逃民警发现拉某某在四川,当地派出所还查明,拉某某有四五个曾用名,但通过姓名查找,身份证信息又都不符。后来经过进一步工作发现,当年案发时拉某某用的是他哥哥的身份证,谎报了名字。通过大数据分析,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最终成功锁定目标,在夏河机场将脱逃罪犯拉某某抓获。

  拉某某被抓后交代,脱逃出去一直给别人放牧,到处跑,躲躲藏藏。

“开始关心如何好好改造、加快减刑,早日回家”

  罪犯才某,因盗窃罪被玛曲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自2005年5月17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止)。2005年12月29日投送合作监狱服刑改造,2006年7月21日脱逃,脱逃时余刑7年9个月26天。

  才某脱逃后,合作监狱迅速行动,及时联系驻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车站、交通要道、居住地方向等卡点布置警力设卡追堵,但因当时信息封闭、交通不便、刑侦技术落后等原因,该犯脱逃后一直未能捕回。

  “云剑”行动中,追捕小组经过认真查阅、分析、研判罪犯才某脱逃档案,依据其判决信息和入监照片于2019年11月安排民警前往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犯身份信息。但核查结果显示原判决记录身份证档案信息、家庭关系、照片信息等缺失,加之该案案发时间久、户籍地同名同姓人员多等原因,虽经与公安部门多次对接、排查,该犯身份信息确认、身份辨认均未取得结果,追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1月,在追捕小组前期大量摸排、民警侦查反馈的基础上,从其家庭成员信息入手,结合最新掌握的该犯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排查,并联系公安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掌握到该犯于2012年用“才让扎西”重新办理了身份证。追捕小组第一时间向监狱追逃领导小组作了汇报,但该犯新身份证照片与入监时登记的照片出入较大,真实身份核实、确认困难,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取证工作再度停止。

  2020年3月,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后,监狱分别于3月24日、4月5日安排民警前往该犯户籍地玛曲县蹲点侦查。因家人都在牧场放牧,只侦查到该犯已结婚并长期在外地生活,很少回家的信息,侦查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2020年4月,经过与公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追捕小组获悉该犯妻子现居住在合作市,遂派民警前往秘密蹲点侦查,试图进一步获得更多信息来核实、确认该犯身份信息。因案发时间久、该犯体貌特征变化大,蹲点多日仍无所获。

  2020年5月,追捕小组根据进一步摸排掌握的线索,协调甘南州公安局、合作市公安局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信息搜集比对,确定侦查获取的最新照片与脱逃罪犯才某原入监时照片相似度为98%,即确定系同一人。

  但就在决定抓捕逃犯才某时,该犯已于2020年5月22日从兰州乘飞机飞往成都。考虑外出抓捕队伍安全和疫情等因素,监狱党委安排追捕小组对该犯行踪轨迹进行实时关注,并决定暂不跨省外出追捕,待返回省内后实施抓捕。

  6月23日,该犯从成都乘飞机到甘南夏河机场,落地后又前往玛曲县,监狱积极与玛曲县公安部门联系对接,于当日下午6时许将脱逃罪犯才某控制。罪犯才某被抓后,监狱立即安排民警前往辨认、拘捕,经对该犯身份确认无误后,于当晚将脱逃13年之久的罪犯才某押解回监狱。

  据才某交代,脱逃后躲躲藏藏给别人放牧两年多,后来在成都治病去得多一些,靠摆地摊过日子。

  “罪犯才某抓回来后对其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进行心理疏导,在隔离期间我每天都找才某进行谈话,做工作。现在思想平稳了,关心的是如何好好改造、加快减刑,早日回家。”合作监狱狱政科副科长张亚军告诉记者。(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 龚利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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