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

发布时间:2021-12-12 22:04:34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刘怀渊)12月10日,正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俄某林、罗某杰等人涉恶案,7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俄某林、俄某礼、吴某菲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高利发放贷款,为追讨高利贷款,又雇佣有前科劣迹人员罗某杰、周某龙等人采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并伴随赌博犯罪。·

法院认为,此案系以俄某林为首,罗某杰、周某龙、俄某礼、吴某菲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遂依法对俄某林、俄某礼等被告人分别依照所犯罪行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255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同时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上交国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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