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法院“云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11-01 16:20:02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云法庭真是方便,没想到在异地开了庭,不但节省了来回路费,还降低了疫情风险。”这是10月27日,案件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向宁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发来的信息。

原告夏某诉被告李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宁县法院受理后,经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夏某身处天津,李某身处平凉,考虑到近期多地疫情形势严峻,两人到庭参与诉讼存在一定风险,法官通过和双方沟通,两人均同意通过“云法庭”开庭审理。在办案人员的悉心指导下,两名案件当事人熟悉了操作方法,按照指引进入了“云法庭”。在1个多小时规范有序的庭审中,法官查明了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在电子审判笔录上签了名,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完毕。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