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古墓盗窃文物 触犯刑律法庭受审

发布时间:2021-10-26 21:10:54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疯狂盗掘古墓几十座,倒卖文物几十件,涉案达20余人的盗掘古墓葬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于10月21日由子午岭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邵某为盗取文物出售获利,蓄意密谋伙同他人,携带洛阳铲、金属探测器等作案工具进入子午岭林区腹地等地,多次挖掘古墓葬并盗窃文物,盗走多件珍贵文物,获利丰厚。经省博物馆文物鉴定站鉴定评估,被盗文物均具有历史、艺术、研究价值。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应以盗掘古墓葬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该犯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公共利益,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开庭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已经进行了调解,被告对盗挖现场进行修复回填,对其错误行为公开登报,诚恳道歉。

按照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子午岭林区法院对社区防控、庭审警力保障、综合保障等工作作了完整预案。西峰区法院、庆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等兄弟单位积极协调审判场地,提供警力支持,确保了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因本案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法庭将进行评议后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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