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魏国喜 陈艳梅)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临时起意、贪占便宜的刑事案件,以盗窃罪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刑罚。
2021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常某驾车沿公路行驶至一交叉路口处,发现路边有一群散养的绵羊无人看管,遂心生歹意,联系其姐姐常某某和姐夫杨某。后杨某夫妇驾车前往常某提供的地点与常某汇合,三人将29只羊赶到杨某开来的农用车车厢内,拉回自家饲养。数日后,因草料不足,杨某夫妇将其中的12只羊以9400元的价格出售,另外的17只羊在常某和杨某家继续饲养。
案发后,三被告人如实供述上述事实,主动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考虑该案的犯罪性质、三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初犯、坦白等情节,法院对三被告判处上述刑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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