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一案了结三案

发布时间:2021-08-11 16:53:04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黄建国)一纸4万元的存单,先后引发了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及离婚后财产纠纷三起案件,令各方当事人深陷诉讼之累,8月6日,镇原县人民法院法官妙手解开了这个连环案。

2013年,经人介绍,姚某(女)与常某相识并喜结连理。举办婚礼前,应姚某要求,常某及其父在镇原县某银行以姚某名义,定期存款4万元。

六年后,因姚某、常某感情不睦,经镇原县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值得一提的是,在离婚诉讼中,姚某、常某均未提及该4万元存款。是故,判决书未对该笔款项作出处分。

离婚后的姚某,前往银行提款时,被明确告知,该4万元存款已于四年前被常某领取。明明存单还在自己手里,钱却没有了。姚某遂将镇原县某银行起诉至法院并胜诉,法院判决该银行返还姚某本息40891.53元。

2021年6月,该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常某诉至法院,向其追讨该笔款项。收到银行的起诉书后,常某又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姚某返还财产4万元。经过调查取证,法官捋清了4万元去向之谜。

2015年春,常某和其父在姚某不知情的情形下,前往银行挂失了该4万元存款,挂失期满后,又将钱转存到常某之父名下,由其支取。

庭审中,关于4万元存款的归属及定性问题,姚某、常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僵持不下。审理过程中,为弱化对抗,缓和冲突,法官抽丝剥茧主攻主要矛盾,把“案结事了人和”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悉心研判,温情调解,最终案子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双方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常某自愿向姚某返还2万元,姚某亦撤回了要求镇原县某银行向其支付4万元存款的主张。至此,一案调解三案了结,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