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医失去职业资格 非法行医获罪受罚

发布时间:2021-07-23 15:03:23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苗丰俊)近日,嘉峪关市一名村医因医生执业资格证未被批准更换,且无视行政处罚仍从事诊疗活动,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刘某某在嘉峪关市文殊镇经营一家中医理疗馆,其所持有医生执业资格证因超过法定年龄,未经卫健委批准续期更换。2019年9月,嘉峪关市卫健委明确告知刘某某行医资质已无效,且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的要求,刘某某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却继续无证行医,并先后被嘉峪关市卫健委行政处罚两次。2020年10月21日,刘某某在明知其已不具备执业资格且失去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情况下,仍在其经营的中医理疗馆内,非法开具处方并为患者注射药物,被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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