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阿吾利古丽)“五千多块钱说多也不多,但为了帮我拿回这些钱,法官们真是费心了。”近日,收到执行款的当事人庞某某对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执结其与方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表示感谢。
2020年9月,庞某某与方某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方某某承担全部责任,责令方某某赔偿庞某某各项损失5381.49元。但因方某某为浙江宁波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仅是外出途径阿克塞县的突发情况,一直不愿给付庞某某赔偿款,庞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收案后,多次尝试与方某某联系无果,便依托执行指挥系统委托方某某所在地法院进行调查,通过对方某某账户依法采取冻结措施,利用手机短信向方某某讲明利害关系,明法释理,最终依法强制扣划方某某银行账户存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并及时为庞某某办理了结案及执行款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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