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案

发布时间:2021-03-15 16:33:30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建庆)3月12日15时,随着法槌敲响,古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杜某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公开宣判,对纠集者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对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两个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1年以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形成以被告人杜某某和被告人陈某某、马某为首的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为争霸一方,逞强斗狠,分别纠集多人在天祝县城水利局巷道、新桥持砍刀、钢管、棍棒等工具聚众斗殴;在茶楼、滨河路、汽车站、商场、KTV、火锅店、宾馆等公共场所,滋事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肆意毁坏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威胁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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