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资诉法院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2-02 20:53:06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杨小丽)“太感谢您了!欠了一年多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2月1日下午,6位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向肃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承办法官道谢。

2019年10月,这6位农民工均受雇于被告付某,在付某承包的工程内从事内墙保温以及粉刷工作。2019年12月,经结算,付某共欠原告杨某等6人工资共计18000元。经杨某等人多次催要,付某均以经营亏损、暂时没钱为由推脱,但承诺于2020年5月前支付。可付款最后期限到期后,被告付某仍未按期支付劳务工资,原告诉至法院。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秉承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争议焦点进行调解,通过向双方宣讲法律知识,特别是向被告阐释法理,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解决双方矛盾症结,要求被告及时处理劳务工资事宜。

经过一番努力后,这6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即调解,付某当庭向杨某等人支付了劳务工资。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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