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通讯员 周兰)11月4日上午,成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莫某与被告成县农村信用联合社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
原告莫某诉称,2012年他人冒用其身份证从成县农村信用联合社贷取贴息贷款50000元,现被告成县农村信用联合社催收贷款,并将个人征信计入不良记录,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贷款合同,并要求被告解除不良征信记录。被告成县农村信用联合社答辩认为,该笔贷款原告提出申请,经村、镇、县联社相关组织审核通过,原告亲自签名盖章,并将贷款转入原告银行卡,故合同合法有效,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法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举证、质证、法庭认证,并全程庭审直播。经调解,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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