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桩表兄妹“婚姻” 最终被判宣告无效

发布时间:2020-10-15 09:26:43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赵珍 郭喜龙)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先后审结了两起表兄妹婚姻无效纠纷案件。

案例一:

表兄妹近28年

“婚姻”被宣告无效

  今年6月,陇西县法院菜子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女方崔某某以感情基础薄弱、男方经常对其实施家暴为由提出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崔某某的父亲与被告赵某某的母亲系亲姐弟,崔某某与赵某某系表兄妹。1993年,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先后于1999年和2002年生育一女一男,现均已成年。法院认为,原、被告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故判决崔某某与赵某某的婚姻无效。

案例二:

表兄妹共同生活12年,结婚8年,

被宣告婚姻无效

  2009年12月,刚满18岁的闫某与年长15岁的祁某开始了同居生活。2010年10月闫某生育了一个女孩,2013年7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在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差异过大,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发生争执,2019年10月起,双方分居生活。今年8月,闫某向陇西县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双方婚姻无效,并由其抚养孩子。法院审理过程中,祁某承认双方母亲系同胞姐妹。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婚姻无效,女儿由祁某抚养,闫某承担抚养费。

  法官说法:

  上述案件中,崔某某和赵某某、闫某和祁某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虽然已登记结婚,但因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属于无效婚姻。并且,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即一审终审,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无上诉权利。

责任编辑:王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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