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法院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发布时间:2020-09-15 21:07:39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建庆 记者 李洋 甘政法)9月14日,民勤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孟某奎、徐某鹏等4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公开宣判。该案涉案人数达45人、涉及犯罪事实38起、涉及罪名10个,案件卷宗近150册,庭审历时7天。据悉,该案系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也是民勤县法院受理的犯罪人数最多、涉及罪名众多的首起重特大涉黑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孟某奎注册成立了武威市清梦轩商贸有限公司,下设多家餐饮、娱乐企业,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实力。2012年10月,被告人孟某奎组织成立了武威盛全德典当有限公司,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徐某鹏和社会闲散人员孟某文、王某虎、张某培、董某平等人违法从事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以孟某奎、徐某鹏、孟某文、张某培、王某虎为主要成员的非法放贷、催收犯罪集团。

  被告人孟某奎、徐某鹏、丁某宝等人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培植、维护、扩大组织势力、经济实力及社会影响,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名义上经营典当行、足浴店,实则实施非法放贷、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扩大影响、非法攫取高额利润,多次发放高利贷,并在茶楼、足浴店采用扑克牌等工具设场招赌,实施开设赌场案1起,为索要非法债务,实施非法拘禁案8起,非法侵入住宅案3起,寻衅滋事案10起,强迫交易案4起,虚假诉讼案6起,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1起,共33起违法犯罪案件。被告人丁某宝、齐某天、丁某锋、张某洲、丁某津、吴某、鲁某泉等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之外实施开设赌场案1起,非法拘禁案1起,寻衅滋事案2起,敲诈勒索案1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117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其余44名被告人各因自己所犯的罪行,被判处20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43名被告人共处罚金326.2万元。对该案被告人开设赌场的非法所得611.8696万元,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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