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8月5日至8月8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韩某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韩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聚集农村闲散人员进行赌博,其以免除赌债和延期还债为条件,威逼利诱,先后将欠有其赌债的彭某某、沙某某、吕某某、康某某等人召集在一起,组成骨干人员,以南阳镇为中心,辐射周边韩院、好梯等乡镇从事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赌场放贷、暴力讨债的非法活动,先后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案数十起,逐步形成了一个以韩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庭审中,陇南中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三项规程”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