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发布时间:2020-07-29 15:13:21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7月27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法庭,对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分别判处张某某等12名被告人16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魏某某、刘某某帮助其拉运参赌人员,其在赌场向他人高利放贷。2014年被告人张某某在被告人陆某提供的场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在此期间伙同被告人罗某某、徐某某、陆某某等人采用诈骗手段攫取非法利益。张某某为索要赌债,纠集杨某等人采取电话威胁、上门催讨、暴力殴打等手段,向欠其赌债的人员强行索要财物。张某某伙同岳某某、胡某某等人采用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手段向参赌人员讨债,致使部分参赌人员长期在外躲债。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社会危害大,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作为纠集者组织、策划违法犯罪活动,其余被告人积极参加,遂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认罪悔罪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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