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20-07-19 21:09:08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彭某、李某等人先后以某投资公司、某小额贷款公司为依托,在张掖境内非法向他人发放“高利贷”,并对未按期偿还“高利贷”本息的债务人,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跟守滋扰、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债务,形成了以被告人彭某为首,李某、韩某某、赵某某、王某、许某、罗某某、张某、刘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实施寻衅滋事2起,非法拘禁3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法院依法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和罪名,分别判处各被告人3年9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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