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发布时间:2020-07-19 21:08:19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7月17日上午,临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丁某某等3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赌博为业,纠集被告人江某某、杨某某等人在临夏州内长期开设赌场,招揽、引诱周边群众聚众赌博,大肆获取非法利益,造成他人因赌博家庭破裂,甚至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被告人丁某某纠集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丁某某为首,以江某某、杨某某、尹某某、曲某、梁某某、韩某某、张某平、张某全、孟某某为相对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1万元;分别判处其他31名被告人1年3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其中25名被告人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对作案工具赌具、手机及车辆以及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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