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7月2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庭内法槌敲响,由该院二级高级法官、副院长郝光林担任审判长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始庭审。郝光林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全过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持续9个半小时,层次分明,规范有序。
近年来,兰州中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坚持以上率先,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促进全市法院审判业务良好运行。据统计,2019年,兰州中级法院副院长以上领导办案量总计590件;今年截至6月30日,办案量已达468件。
院庭长带头办案,不仅要求数量,更要有质量,还要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当先锋。由于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诸多事实方面争议较大、矛盾突出、金额较大,根据开庭前屡次证据交换、程序处理、实体调查等情况,开庭时将审理焦点集中于当事人的授权以及对案件法律关系性质应当如何认定等问题上。
开庭前,郝光林认真阅卷,带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为庭审顺利进行做好准备。庭审中,郝光林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进行具体、有针对性的法庭询问。整个庭审节奏张弛有度,法庭调查层次分明,法庭辩论重点突出,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查明了案件事实。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介绍,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郝光林先后主审了兰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兰州皮毛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案、刘某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纠纷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体现出资深法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娴熟技能和坚持秉公执法、公正裁判的担当精神。其审理的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更是将法、理、情做到有机融合,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支持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面保护和救济,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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