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发虚假广告诈骗两被告获刑受罚

发布时间:2020-07-02 22:26:43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郑银国)6月28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华某在广东省广州市某出租房内,利用手机QQ聊天软件在所加入的各个QQ群内大量编发低价售卖手机的虚假广告,诱骗他人添加其为好友购买手机,其故意报低价,待对方付款后又以需补齐手机官方网站价格后发货,发货后再退款,或退款需交纳押金等借口骗取被害人钱款,得逞后将被害人QQ等联系方式加入黑名单。华某以此方式共骗取全国各地共15名被害人合计约15000元,其中部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被告人李某系华某女友,得知华某实施诈骗行为后,依华某要求为华某申请诈骗所用的QQ号码,群发广告,提供自己及家人微信收款码收取赃款,并将部分赃款用于二人日常开销。2019年4月被告人华某、李某被平川区警方抓获。

  平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华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惩处。二被告人诈骗对象部分为未成年人,应酌予从重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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