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某文等3人受审

发布时间:2020-07-01 11:54:05     

涉嫌滥用职权将刑事案件降格处理

庆阳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某文等3人受审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6月28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庆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某文、庆阳市公安局原副县级侦查员程某、庆阳市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樊某刚滥用职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至5月,王某文在担任庆阳市宁县公安局局长、程某在担任宁县公安局政委、樊某刚在担任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期间,在白某军等人、李某峰等人、赵某虎等人三起赌博案的办理过程中,明知已被刑事立案、有犯罪事实、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经王某文和程某商定,将以上三案由刑事案件降格为治安案件处理,后王某文授意程某将此处理意见转告给樊某刚,樊某刚将处理意见传达给案件承办人。

  2014年5月8日,王某文主持召开局务会讨论此三案,程某等人参加,会议决定对三件赌博案件由刑事案件降格为治安案件。白某军未被刑事处理后,继续实施赌博、非法拘禁等犯罪。2016年,白某军犯罪团伙形成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犯罪。2016年7月,白某军与申某东相识,并互相勾结、互相利用,结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7月,白某军、申某东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9年6月7日,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判决对白某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

  2019年11月,王某文、程某因滥用职权罪,被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樊某刚被省检察院刑事拘留,后被该院决定取保候审。2020年4月,三被告人被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质证、辩论,三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