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包丽)5月8日,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家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新生儿死亡引发的纠纷。经承办法官认真研判、仔细分析、多次调解,上访当事人最终息诉止争。
2017年12月5日,王女士在酒泉市某医院剖腹产下一男婴,次日清晨,孩子父母发现新生儿头部发热,遂告知医院医护人员,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后37.5度,告知王女士及其丈夫体温正常,并未作任何治疗和检查。当日下午6时左右,孩子病情加重,遂转入上一级医院进行抢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王女士及其丈夫以酒泉市某医院及上一级医院诊疗过程、抢救过程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诉至肃州区法院。
审理中,经过法官多次调解,酒泉市某医院最终同意赔偿王女士各项费用9万元,并以最快速度支付了赔偿款。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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